问题 | 法院立案后的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案受理之后的首要步骤便是进入庭前准备阶段。
首先,必须由法院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以便被告有充足的时间在收到副本之日起的十五天内提交答辩状。在收到被告答辩状之后五日之内,人民法院还需将答辩状副本转交原告阅览,然后法院便可着手确立合议庭的具体组成成员。名单一经确定,立即须在三日内通告双方当事人。 最后,法院会尽职尽责地在预定开庭日期的三个工作日之前,向所有当事人以及其他相关诉讼参与者发出参加诉讼的邀请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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