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构成强奸罪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倘若行为人的行径构成了强奸罪未遂的情况,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所设立的最高审判机关仍可依法对肇事者进行判刑惩罚,然而,相较于已完成犯罪行为且造成实际犯罪结果的即遂犯,这类案件的量刑应当适度地予以减轻或从轻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明文规定,当罪犯已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因为其自身意志之外的因素未能达到预期的犯罪目的时,便被认定为犯罪未遂。 针对此类未遂犯,我国法律允许参照既遂犯的量刑标准,给予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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