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重新立案,签订的协议的赔偿款要退还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已经涉及刑事案件而得到了警方的备案立案,且受害者能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那么公安机构便有望迅速展开行动以捉拿犯罪嫌疑人,这种情况下通常能够追回损失的资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刑事审判过程中,被定罪之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所有财产都将面临被追缴或强制退还的命运,同时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必须依法及时返还。 在此前提之下,若涉案物品被认定为违禁品或者供犯罪使用的个人财物,那么就需要进行没收处理,而对这些没收的财产以及罚金,必须悉数上交至国家金库,不得擅自挪用或者私自处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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