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采矿产资源罪量刑标准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盗采矿产资源的相关定罪标准,在我国刑法典中并无专门设立盗采矿产资源罪这一独立罪名,而盗采矿产资源实际上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具体来说,这类行为有如下几种具体法律规定: 首先,如果违反了我国矿产资源法的相关规定,没有获得相应的采矿许可证就进行非法开采,或者擅自侵入国家规划矿区、具有重大战略经济意义的矿区以及其他人的矿区范围内进行开采活动,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开采由国家规定实行严格保护的特定矿种,只要情节严重,那么当事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其次,对于那些情况更加恶劣的此类犯罪行为,当事人将会被判处三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接受罚金的处罚。 最后,对于那些在实施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采用了极其破坏性的开采方式,给矿产资源带来了严重损害的人,他们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也需要承担罚金的民事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无论是哪种类型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其责任主体都必须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甚至是刑事处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处以罚款,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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