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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故意激怒他人殴打自己犯法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毫无疑问,实施暴力行为无疑是违法的。
倘若施暴行为致使受害者遭受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伤害,那么,这种行为将可能被视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若施暴行为仅造成了受害者轻微伤,那么,此种行为便构成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接受治安管理行政处罚。
然而,在受害者遭受攻击之后进行反击,如果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法定条件,那么,该反击行为可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但若反击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即构成了防卫过当。
对于防卫过当的行为,行为人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导致对方身体受伤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若防卫过当导致受害者死亡的,则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讨论的前提是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非法侵犯的行为。
而在双方互相对抗、斗殴的情形下,通常并不存在正当防卫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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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9: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