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集资犯罪并非一种独立的具体罪行类型,而实际上是由两种涉及集资事宜的基本罪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集资诈骗罪。
在法律层面上,上述罪行特点的认定标准可归纳如下: 首先,作为犯罪主体的自然人与相关法人机构皆适用此规定;其次,从犯罪主观认识角度来看,其应是蓄意为之;再次,从犯罪客体的角度看,此类犯罪直接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体系的稳定与安全;最后,从犯罪行为的客观特征出发,非法集资行为通常未能按照法定程序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授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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