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六岁小孩杀人应该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未满十八岁的孩子实施暴力和侵犯生命的行为,这无疑构成了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
身为家长,当面临此类令人痛心不已的状况时,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协助孩子度过难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领着孩子勇敢地走入司法程序,向警方坦诚罪行。 自首行为不仅是我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的可减轻量刑情节之一,更直接关系至最终量刑结果能否得以从轻处理。 因此,鼓励孩子积极自首,为避免日后罪行被揭露,争取轻判打下坚实基础。 2.留存对己有利的证据材料。 当你的孩子是在人身安全遭受威胁等极端情况下才走上犯罪之路,或者他/她属于首次犯罪、偶然犯罪者,抑或是仅参与了犯罪事件中的次要环节,那么务必要协助他们收集保管好能直接或间接证明相关事实的资料,并按时提交至公安部门。 3.盘算立功赎罪之计策,力求获得从宽处理。 未成年犯罪往往受到各种复杂外部因素的驱使,一旦及时把握住立功赎罪的良机,便有望减轻或豁免刑事制裁。 而倘若犯罪分子展现出重大立功表现并且具备自首情状,那么甚至有可能使惩处力度进一步降低乃至彻底免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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