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公安签了认罪认罚还会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未直接等同于人民法院必定将其判处刑事处罚,认罪认罚具结书仅为犯罪嫌疑人在庭审过程中的陈述和申辩,不容忽视的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于各类案件的裁决,应当较少依赖口供作为唯一的定案依据,而是应在被告人的陈述外,综合各项客观且确凿的定罪证据,方能判定犯罪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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