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的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法中,刑事立案作为一项重要且关键的程序环节,必须满足以下两项基本条件:
第一,需要确定有犯罪事实的存在,具体表现为确认存在犯罪事实或是犯罪嫌疑人。 所谓犯罪事实,即是由客观真实的证据加以证明的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它包括了犯罪的筹备阶段、实行阶段、未遂阶段、中止阶段以及既遂状态。 然而,这并不代表我们需要用绝对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仅仅是不能仅凭执法者的臆断、推测出的结果作为立案依据。 在此所提及到的“有犯罪事实”,主要侧重于犯罪行为已经发生这一层面,也就是说犯罪活动是否已实际发生,涉及到罪行指向的客体以及客观构成要件是否完备。 然而,对于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认定与否,并非是刑事立案所需的必然条件,相反这些内容属于立案之后,需要进一步深入查证核实的事项。 因此,在这一阶段,证据并没有达到详尽无遗的程度,也无需一定要找到犯罪分子,甚至不必查明整个案件的所有事实情况和情节详情。 其次,需要明确犯罪行为是否需要进行刑事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是具有较为重大的社会危害性及足够刑事惩罚必要性的犯罪行为,并且当这类犯罪事实确实需要对其行为人启动刑事处罚程序时,才能予以立案调查。 另外,属于相应管辖权范围内的案件,也是启动立案程序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对于来自于报案、控诉、举报乃至自首等各类来源的案件材料,在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如若符合立案条件,那么应当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启动立案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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