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可以出市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行监外执行的过程中,被判定有此权利的人员可以进行必要的外出活动。
然而,若需离开所在城市或者县城,则必须提前向当地公安部门履行申报和审批程序,以获取相应的许可。 作为此类执法行为的监管机构,所在地的公安局担负起了对被判定为监外执行人的监督职责。 在提出外出申请时,受监者应详细阐述其外出目的、行踪及具体时间安排。 若未经相关部门签字批准便自行离境,可能导致重新回归监狱服役。 需要留意的是,监外执行乃是诸多执行刑罚手段中的一种途径。 如有擅自脱离原定居住地点之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必依法受到严肃处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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