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卡被公安机关收缴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建议您积极准备并筹措资金来支付贷款逾期的本金及利息,尽力完成全额还款事宜。假设您已经因为此事与银行方面陷入了纠纷并且相关部门已经启动了针对您的刑事立案程序,那么更应该主动现身向公安机关进行详细交代,这种行为应视为类似于“投案自首”的性质。相反,若您选择逃避问题而最终落入司法机关的追逃名单之中,这样对于您的处境无疑会更为艰难。
另外,如果您家庭经济状况具备承担能力,我们建议您在所处地聘请一位优秀的律师作为您的代理。如果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您仍然无法清晰明了地阐述事实真相,那么在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环节后,您可以依靠律师在法庭上寻找并运用那些能够支持您立场且有可能令您获得从轻、减轻或者甚至免除惩罚等有利结果的情节和证据,这将有助于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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