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捡到东西价值多少可以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盗取且未归还物品之价值达到或超过人民币3001元时,便可能导致侵占罪的成立。所谓“侵占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取非暴力手段,擅自将由他人交付保管的财物占为己有的违法行为。
其中“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为侵占金额达20万元及以上;而达到这一界限,则极有可能被定性为侵占罪。在这种情况下,涉案人员拒绝返还所侵占的财物,受害方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追讨,相关执法机构亦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包括相应额度的罚款。若侵占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行为人仍拒不退还,便需依法接受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刑罚;而对于数额极大或另有严重情节的情况,则需要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需承担罚金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捡拾他人遗失物后不予返还,同样属于无法律依据获得不当收益,并给对方带来损失的违法行为。此类事件被视为不当得利的典型,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行径,必须予以归还。如对方不肯退还,失去原物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庭作出裁决责令其归还。 至于捡拾他人遗忘物并以拒绝归还方式滥用的行为,通常一旦涉及的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就存在涉嫌侵占罪的风险。侵占罪属于自诉范畴,即使公安机关发现此类犯罪行为,通常也不会主动启动立案调查流程。对此类案件,受害方可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法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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