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坏田间生产道路触犯法律法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任何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在路面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路面资产损失,均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公路管理部门缴纳相应的路产赔偿(补偿)费用。
注: “路产”是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构筑物等有形财产。 (2)若有人蓄意破坏我国农村地区的道路,该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7条与第119条第1款所规定的条款,涉嫌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根据相关法条,此类罪行属于以铁路、桥梁、隧道、公路、飞机场、航道、灯塔、标识牌等交通设施为主要侵害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3)倘若有人恶意破坏交通线、桥梁、隧道、公路以及机场、航道、灯塔和标识牌等交通设施,足以导致火车、汽车、电车、船舶和飞机发生颠覆或损毁的风险,但并未造成严重损害局面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如果此人破坏的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并且给社会带去严重危害后果的,则将面临包括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在内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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