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不批捕不起诉的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普通公民面临犯罪指控而不被批准逮捕或起诉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然而,若出现下列特定情境,则有可能导致此类案件无法进入审判程序: 首先,若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究时效期限; 其次,倘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社会危害性不大,以至于不再被视为犯罪事件; 再者,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意外事故等原因身亡; 第四,如果犯罪分子获准特赦并免除了刑罚处罚;以及最后,依据刑法明确规定属于告诉乃论的犯罪行为,如未进行诉讼告知或者原告诉状被撤回等情况都将导致案子无法启动审理过程。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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