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的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复杂性质的差异化表述:
在法律语境之中,犯罪既遂意指行为人已然实施完毕所有必要步骤,以致充分满足刑法分则对特定罪名设定的全面构成要件的要求。 相较之,犯罪成立强调的是指向被告所提出的犯罪指控,必须与犯罪构成要件的适当性相一致;而犯罪既遂则聚焦于犯罪活动的最终形式和形态,即犯罪完成并达至完成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已经能证明存在犯罪行为,未必就是以既遂的方式进行,也有可能是未遂、预备或者中止等其他复杂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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