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猥亵儿童立案是证据确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然而,在犯罪行为中,仅凭受害者的口头报案,若无其他确凿的证据证实加害者确实有错,且加害者始终否认自己的罪行,这样的话,我们要想将其视为猥亵儿童罪是极其困难的。
未成年人被害人提供的证词固然能作为审讯的关键证据之一,但同时也需要其他相关的证据加以补充,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以此来确认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不然,仅仅依靠受害者的报案或被告人口供,却没有其他有力的证据支撑,我们无法对被告人进行定罪与判刑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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