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砍伤了人要赔钱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对于患有完全性心神丧失症者(即无法认清或操控自身行动之精神病患者),若其触犯刑法所定义的不良行为,并且给社会和他人带来了实际损害影响,则不必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其次,关于间歇性的精神疾病患者犯罪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只要他们在行为上处于清醒状态下犯罪,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代价;对于那些虽患有精神疾病但是还未达到完全失去辨识和自我掌控能力的情况,可以考虑酌情减轻或减轻刑罚处罚力度。 最后,关于民事赔偿领域的执行,通常需要由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员来负责完成相关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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