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1900元能判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盗窃罪,乃以悖离法律规范之手段,盗窃属于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且数额较大者,其行为已经显著触犯了相关法规的要求,形同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此类犯罪的行为特征可以归纳为: 实施盗窃举动或实施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事,且这些行为已经被认定为违反了开创性法规和公开声明中对盗窃行为的限制与明确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行为人所涉及的盗窃金额仅为1900元,但若无其他特别严重或特殊背景情节者,则恰好处于罪行范围边缘。 在此情况下,究竟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依据所属省市的具体法律条规来判定。 假如确认此行为构成犯罪,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应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同时还须依法缴纳罚金(如符合缓刑条件,可依法适用缓刑)。 然而,如果行为人格外具有诸如法定从轻量刑情节、获得受害人谅解等优异表现,或是案件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那么司法机关亦有权考虑不对其实施起诉或免除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第七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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