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诉转自诉案件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自诉人主张追究被告人侵害其人身或财产权益之刑事责任的情况,需满足两个条件:
首先,被害人需要有相关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此类犯罪;其次,被告人的行为需达到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标准。 从法律层面讲,公诉转为自诉的案件共有八项类型: (一)故意伤害案件; (二)非法入侵他人住宅案件; (三)涉嫌侵犯通信自由事项; (四)构成重婚罪行; (五)涉及遗弃事务; (六)存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之问题,但是如果该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秩序以及国家利益,将不适用此条款进行处理; (七)在侵犯知识产权时,若情节严重且同样引起了社会秩序与国家利益的负面影响,也不会采取自诉模式进行处理; (八)属于刑法分则中对于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包括尽管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或侵犯财产权益的重大罪状,只要不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惩罚范围。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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