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手机卡量刑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违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时,如果手机卡的支付结算数额高达20万元人民币并且违法所得也达到1万元人民币的情况发生,那么判断将会有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罚金作为相应的判罚。
本词条所提及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的量刑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点: 1.支付结算金额在20万人民币以上; 2.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达到了5万人民币以上; 3.违法所得有着高达1万人民币以上的数额; 4.向三位及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协助行为; 5.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行政处罚,同时再次出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 6.被协助的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7.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数量累积超过了5份(个); 8.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数量累积超过了20份以上; 9.还有其他情况一旦情节严重,也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事追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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