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所得收益怎样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犯罪违法所得的判定标准如下所述:首先,在评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具备违法所得时,应考虑其通过犯罪行为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并得到的所有财产,这些都属于我们通常所说的“违法所得”之列。
其次,无论违法所得是否已部分或全部地转换、改变为其他形式的财产,这种经过转化后得到的财产同样应当被视作前述提到的“违法所得”。 而第三点,从违法所得转换、转化为其他形式的财产中所获得的盈利,或者是从已经与违法所得混合在一起的财产中的违法所得部分获得的盈利,那么同样也应该被认为是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