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先动手打架,我还手负责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状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从通常来讲,大部分的描述可能会被解读为互殴事件,这主要看各位的产生冲突的起因条件和具体细节。若他人事先主动挑衅并动手打您,且持续实施暴力行为使您受到威胁,此时,为了维护自身安全和您有权采取适当的自我防护措施。这种合理的自我防御行动在法律上通常是不予追究法律责任的。当然,如果自我防御行动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并因此给对方带来了严重的损害,那么您就应该对此负责。如果防卫过当行为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并导致重大损害后果,那么您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总的来说,合法的自我防御行为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首先,防止自己或他人立即面临身体受伤的风险;其次,自我防御时所采用的武力手段是必要的,并且只能用于抵御该潜在的威胁。当然,我们也要明确,自我防御权的设立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前提条件:其一,真正存在的武力攻击;其二,正当使用武力抵抗凌厉的攻击。最后,我们要认真思考,正当防卫的真实意义是制止违法侵害行为,捍卫固有的法律权益。这个概念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需要我们牢记在心:第一,正当防卫的本质是目的合法性和防卫行为的防卫性质的完美融合;第二,正当防卫的内在精神是主观上的防卫意愿和客观上真正实施的防卫行为的有机结合。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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