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高关于侵占罪的司法解释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两高关于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有,只要将代为保管的财物非法的占为己有,而且数额较大,拒不返还的,那么就可以按侵占罪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就会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罚金;如果造成数额巨大或存在犯罪情形较为严重的,就会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会处相应的罚金。
但侵占罪是属于自诉案件,需要由受害方本人亲自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有证据证明对方侵占了自己的财物,那么法院就可以依法的立案,如果不向法院起诉,对于执法人员即使知道是属于侵权方侵占了财物,那么也是不会依法的立案受理,所以,自己的权益一定要懂得通过法律程序来保护,这样才不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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