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盗车辆没有车牌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跑网约车没有资格证,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从事网约车服务,驾驶员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车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1、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2、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7座及以下乘用车; (2)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3)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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