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哪些情况认定为自动投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自动投案:
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前经司法机关盘问教育主动交待罪行的;
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
犯罪人向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其他有关负责人员直接投案的;
犯罪人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以电信投案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7: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