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四要件主要包括: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主体要件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 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客体要件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客观要件即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供应血液,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 2、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客观方面由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供应血液,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构成。《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