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不起诉你会怎么通知你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会在第一时间通知本人,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本人。
法律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诉,主要是因为犯罪分子对社会已无危害,没有必要再对他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共中央或国务院的建议,经过审议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在中国,凡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特定犯罪人免除刑罚的,公安机关不得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也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中国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四种,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和侵占。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意味着失去了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追究其刑事责任已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故刑事诉讼活动没必要继续进行下去,因此,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就此终止刑事诉讼。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起诉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被不起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和户籍地、公民身份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分,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以及羁押处所等;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当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所在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案由和案件来源; 3、案件事实,包括否定或者指控被不起诉人构成犯罪的事实以及作为不起诉决定根据的事实; 4、不起诉的法律根据和理由,写明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的法律条款; 5、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 6、有关告知事项。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和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告知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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