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参加集会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又危害了公共安全,还侵犯了国家有关武器、管制刀具及爆炸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行为。 也就是说,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行为必须是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时才以本罪论处,否则不能定为本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集会、游行、示威是一种群众性地表达意愿的活动; 而且都是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进行的,如果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由于这些物品具有极强的破坏性,一且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七条
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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