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仲裁需提供的资料 |
分类 | 诉讼仲裁-仲裁 |
解答 |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申诉书需向仲裁委提交正本一份,并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 3、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 4、申诉人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 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 5、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所以劳动者离职后,如果劳动争议在一年内的,能够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需要提供申请书和相关证据。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申请仲裁需提供的资料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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