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以下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刑事自诉: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7、侵犯知识产权案; 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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