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意外事件的区别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主观方面不同。过失致人死亡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预见是法律对行为人实施某种有意识的行为时,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主观认识上的要求。 意外事件主观上既不存在犯罪的故意,也不存在犯罪的过失。 二、是否构成犯罪。过失致人死亡是犯罪,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意外事故,法律不认为是犯罪,尽管行为人的行为已造成损害结果,但行为人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 三、承担责任不同。过失致人死亡既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责任。意外事件根据因果关系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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