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从司法实践看,非法拘禁他人时间较长的。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侮辱等情节的。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拘禁多人,造成很坏影响的。非法拘禁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如果非法拘禁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 如果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故意致人重伤或者故意将他人杀害的,或者对被害人进行殴打、侮辱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程度的,则应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如果非法拘禁的行为同其他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如用非法拘禁的方法故意使被害人冻饿而死,就同时触犯了非法拘禁和故意杀人两个罪名,应当按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择一重罪处罚,不必实行并罚。 以索债为目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主要指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因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应视为非法拘禁,不能以绑架勒索罪论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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