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的,待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可以再申请会见当事人。有碍侦查情形为: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不许可会见的,应当书面通知辩护律师,并说明理由。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消失后,公安机关应当许可会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四)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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