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警的职责范围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警的职责范围是:
1、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 2、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3、送达法律文书; 4、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5、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 6、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 7、执行死刑;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担任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司法警察: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辞退的。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七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 (一)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 (二)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三)送达法律文书; (四)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五)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 (六)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 (七)执行死刑;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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