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有犯罪中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寻衅滋事罪有犯罪中止。
2、如果行为人在寻衅滋事犯罪的过程中,主观上具有中止寻衅滋事的决意,客观上实施了中止寻衅滋事的行为,并且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即成立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中止。 3、中止后,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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