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能够变成诈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答:
能。
律师解析:
借款能够变成诈骗罪。“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并在有还款能力时,也不会有还款行为,更不会为还款而采取各种方法和措施。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罪处理,避免打击无辜。
诈骗罪与借贷的区别是在于借款人在向出借人借款时,是否有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情节;是否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个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 2、故意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及以上的行为; 3、要求被害人因为行为人的诈骗行为产生了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