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要件有:
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及其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客观上表现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
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17: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