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几年起步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三年起步。
依照《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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