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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减刑后的刑期计算方法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第一,原判刑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的刑期应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已经执行过的刑期(包括判决宣告前先羁押的时间在内)应当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第二,原判刑罚为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减刑以前已经执行过的刑期不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是立功表现的,裁定予以减轻。
非依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所以,减刑最多减原刑罚的一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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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4:3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