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买卖小孩双方自愿怎么判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买卖小孩这种行为,毫无疑问是极其严重的违法犯罪行径,绝不能因为双方所谓的“自愿”而改变其本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着明确规定,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会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倘若具备以下情形之一,那处罚将更为严厉,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要是情节特别严重的话,甚至会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这些情形包括:其一,作为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其二,拐卖妇女、儿童达到三人以上;其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其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去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并迫使她卖淫;其五,以出卖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来绑架妇女、儿童;其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其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以及其他严重后果;其八,将妇女、儿童贩卖到境外。
由此可见,无论是买卖小孩行为中的哪一方,都必然会遭受严厉的法律制裁,根本不存在所谓“自愿就不判刑”的荒谬说法。
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尊严,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必须予以坚决打击和惩处。

案情回顾:

小朱为谋取钱财,与小李商议后,以5万元价格将自己3岁的孩子卖给小李。小朱称是“自愿”买卖,但引发争议,这种所谓“自愿”的买卖小孩行为是否合法?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买卖小孩严重违反法律,不能因所谓“自愿”就改变其违法犯罪本质。
2、按照刑法规定,他们的行为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其涉及买卖儿童,不存在所谓“自愿免责”情形,必须接受法律制裁,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儿童权益。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3 16: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