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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外执行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监外执行的刑期计算方法,常规情况下是从罪犯被批准(开始)实施暂予监外执行之日起进行的。
然而,需强调的是,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在监督过程中如发现罪犯存在通过不法行为获取暂予监外执行资格等非法情形的除外,监外执行期间将不会被纳入到实际执行刑期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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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22: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