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透支的刑事责任有哪些类型标准判决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为目的,超出了预先核定透支额度或期限,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讨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的行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可能会被判定为信用卡欺诈罪。
根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若恶意透支累计金额达到一定额度,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同时需缴纳罚金,金额为两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 对于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者,将会处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惩罚,同时需要缴纳罚金,金额为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 而对于数额惊人或者情节特别严重之人,将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刑罚,同时需要承担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的责任。 所谓恶意透支,即持卡人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动机下,通过超标透支、逾期还款等方式,使得发卡银行多次催收也未能实现债务拖欠≦3个月的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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