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判刑之后监外执行条件是什么样的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刑事审判结束后,被判定有罪者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获得监外执行的机会:
患有严重疾病,需进行家庭护理治疗并保证其健康状况得到充分保障的;
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在此期间她们必须得到适当的照顾和关注;
身体状况无法自行处理日常生活事务,且采取监外执行方式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
然而,对于那些可能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威胁的罪犯,或者存在自我伤害或自残倾向的罪犯,则不予以保外就医。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若为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可暂时给予监外执行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20: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