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下来了怎么执行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文书宣告执行之后,关于服刑期限之执行工作一般主要由相关的司法机构加以担负。
当罪犯被判定须承担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处罚时,他们通常将会被转送至特定的监狱加以执行。 在此之前,司法人员会对其亲属发出正式通知。 而倘若罪犯受到的是拘役的判决,那么原地执行刑期将更为常见,此时他们会被羁押于看守所以完成判决的执行。 在执行刑期的过程当中,罪犯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严苛的监管规定,并积极配合改造工作。 对于表现优异者,或许有资格获得诸如减刑等技术性的奖励,以激励他们更有成效地改善自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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