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坐牢监外执行会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监外执行,即是对被判处在狱中完成一定期限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的犯人,因在其身上出现了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情况,使得他们无法在监狱环境中承受刑罚,故而依照法律程序实施的,将犯人暂时从监狱中释放出来,在监狱之外进行服刑的一种变通性执行方式。
在此期间,犯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接受由社区矫正机构所进行的严密监管和管理。 若有任何违规行为发生,都有可能导致其重新被送回监狱中继续服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监外执行的终止】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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