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减刑具备的条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缓刑减刑需符合特定要求。
首先,被告人须在缓刑考察期内有重大立功事迹,如勇敢举报并破获重大犯罪案件、成功制止他人进行重大犯罪活动、具备突出发明创造或重要技术改革创新等。 其次,缓刑罪犯应接受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的减刑提案,由具有中级及以上权限的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裁定。 值得关注的是,缓刑制度本身已是一种较为宽松的刑罚执行方式,因此获得减刑处理的机会相对较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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