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刑多少年可以减两年的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减刑幅度需依据犯人之实际改正表现暨法律规制予以综合考量与裁定。
大抵而言,若犯人能够切实悔过自新或具有立功表现,则一次性减刑之幅度不得超出九个月有期徒刑; 而在践行真诚悔过且建功立业的状态下,一次减刑之幅度最高可达一年有期徒刑; 至于重大立功者,其一次减刑幅度最重为二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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