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法上所确立的追诉时效制度,乃是以法律的形式来规定对于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若犯罪行为在确定期间内未能得到及时追诉,则将被认定为过时效。 根据法律的明确限定,法定最高刑不足五年有期徒刑者,追诉时效应为五年; 法定最高刑在五年至十年之间者,追诉时效应为十年; 法定最高刑在十年以上者,追诉时效应为十五年; 而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者,追诉时效应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必须进行追诉的情况下,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追诉时效的期限自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犯罪行为存在连续或持续状态,则应自犯罪行为终结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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