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犯罪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年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行径,我国法律明确规制了在实施判刑之时应酌情予以减轻或从宽处理。
除此之外,我们还倡导对实施罪行的青少年实行教育、感化以及挽回之政策,坚持贯彻以教育引导为主导,惩罚为补充的基本原则。 关于年少犯罪者的相关记录,我们将采取严谨的封存措施,以确保他们未来的成长和发展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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