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赃判刑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收赃行为在法律层面上所应承担的判罚标准,主要是由收受物品的实际价值、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这几方面因素共同决定的。
一般的情况下,对于那些明明知道所收受之物源自于犯罪活动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却仍然采用隐藏、改变地点、购买、转卖或使用其它手段加以掩饰、遮盖的涉案人员,其量刑范围将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需同时受到罚金的惩罚; 假如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那么量刑范围将会上升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接受罚金的处罚。 当然,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且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主动地承认自己的罪行,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那么他们有可能获得从轻发落的机会; 然而,如果情况相反,那么他们就很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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